各學院⚉:
根據本學期教學工作安排,請各學院對2013級、2014級、2015級和2016級學生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的執行教學計劃進行審核,於11月9日前將由教學院長或專業責任教授簽字並蓋學院教學章的執行教學計劃打印版交至逸夫樓402。請各學院審核時重點註意課程名稱、學分、課程性質及開課學院,具體周學時、學時安排、起止周等信息在後續教學任務分擔時再確定。
附:審核打印步驟
教務處
2016年10月27日